【16字方针与“四好”精神】
中越两国政治制度相同,理想信念相通,发展道路相近,前途命运相关。维护和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1999年2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越共中央总书记黎可漂举行会谈。
中越实现关系正常化以后,两党、两国高层领导频繁互访,双方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交往与合作日益扩大和深化。
1999年2月,两党总书记提出了“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16字方针,确定了在新世纪两国发展关系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框架,标志着中越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00年12月,两国又发表了关于新世纪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为两国关系的持续发展制定了具体目标和领域。
2003年4月,两党两国领导人表示要把中越关系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使两国和两国人民永做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
2006年11月,两国成立了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为两国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长期、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2年2月9日,在云南省金平县金水河乡,瑶族妇女李春兰(左)在中越边境的金水河口岸向越南少数民族妇女出售布料。
两党、两国多位高层领导人互访,有力地推动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至2007年,两国陆续签署了20余个合作协定,涉及互免签证、边界划定、渔业合作、科学技术合作以及扩大和深化双边经贸合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