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标签能否使用
“零添加”等用语?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国家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就首次明确了数字标签的合法身份,规定了数字标签的应用原则。对于这项新标准提出的要求,比如大家关注的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数字标签是否同样需要遵守?
新标准强制要求食品标签标示致敏物质信息。当预包装食品使用含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坚果八大类食品及其制品作为食品配料时,需要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划线等强调方式,或在配料表下方通过致敏物质提示语,提示食品中含有的致敏物质。对于有食物过敏史的人群,需要特别关注食品标签上致敏物质的提示信息。

新标准对食品日期的标示也发生了很多重要的变化,比如要求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以到期日的形式标示,消费者不再需要自行计算保质期,保质期信息展示更为直观。
同时规定保质期6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不标示生产日期,仅标示食品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新标准与国际接轨,为了避免食物浪费,规定了食品生产者可根据食品属性、食用特征等自愿标示预包装食品的“消费保存期”,作为食品的最后食用日期,供消费者参考。

很多食品企业利用消费者追求“天然”、不喜欢食品添加剂的心理,采用“不添加”“零添加”等声称吸引消费者购买。为了避免这些声称对消费者的误导,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明确提出,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