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价的童年:从“签约”到“商品”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除了“盗图”“P图”等显性的违法行为,另一些更为隐蔽的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行为,也在数字空间悄然蔓延。
某社交平台负责安全运营的工作人员李玥指出,偷拍未成年人乱象的存在,核心是流量变现的利益驱动,也存在部分用户猎奇心理与灰色产业链的推波助澜:“拍摄者可能会借此吸引流量博眼球,进行变现。信息的扩散速度非常快,侵权成本更低。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后续衍生的风险,在线上、线下的变化还是非常多的。”
而更值得警惕的,是未成年人成为内容生产环节中的“工具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认为,除了偷拍这类明显侵权的行为,当下,把未成年人作为内容生产的重要环节也十分常见:“它实际上是经过未成年人同意,有的时候可能是这个机构跟家长还签约了,把未成年人当作工具化、客体化的一个对象。”
“你签约就是配合,签约以后你就变成了一个产品。”一家MCN机构的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地道出了行业潜规则。在他们眼中,孩子只是一个道具,脚本由团队操刀,怎么包装,都是商业化的角度:“我签你是为了赚钱的,比如说现在我们有一个账号,他有八十几万粉丝,我们上次接了一个电动牙刷的广告,三万块钱的广告费,我们都是四六分、五五分的。现在平台的算法越来越严谨,同时做的人越来越多,你确实需要像我们这样的MCN来进行专业运作,你才能达到一定的级别做商业变现。”
某互联网公司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研究员赵孟溪认为,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问题,正从显性的“恶俗”转向隐性的“消费”。在某些“情景剧”视频里,未成年人被设置为混社会、校园冲突、成人化情感表达等剧情的角色。
赵孟溪担心,这类网络剧情,向未成年人传递不良价值观的同时,泛化了违法边界,让孩子们以为可以用暴力等方式替代法律程序,如果迁移到现实中就极其危险。她认为,这类问题的出现,通常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一是传播层面的诱因,这些MCN机构或内容创作者深知未成年人出现在冲突题材中能引发极强的社会共情或愤怒。二是制作和管理成本相对较低,加上未成年人维权能力较弱,容易被当作‘低成本内容要素’使用。三是监护权与商业利益的博弈。部分家长法律意识薄弱,将孩子视为变现工具,忽视了反复演绎被侵害情节对孩子心理造成的替代性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