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问责314人 含厅级19人处级115人:包括省发改委主任、副厅长、副市长、县委书记、县长等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12-10 23:10   

四、一些地方开发建设严重破坏生态

赣州市会昌工业园、吉安市万安工业园在长江二级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赣州市金江砂业公司、于都振堃建材公司在贡水河道禁采区违规采砂;定南工业园在规划范围外违法占用林地278.7亩;上犹县申请临时使用林地违规挂牌出让;寻乌县新天地铁矿公司2021年以来违法采矿5万余吨,采矿区环境污染严重。九江市修水县漫江宁聚茶旅融合产业园侵占生态红线1070亩,砍伐国家二级公益林961亩。宜春市万载县龙河省级湿地公园违规建设酒店项目,顺旺花炮制造公司违法占用林地。吉安市新干县项目违规占用龙山省级森林公园15.7亩。抚州市、吉安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展迟缓。

根据调查情况,责令万载县、新干县党委和政府,会昌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定南县、上犹县政府,修水县漫江乡党委、政府,修水县、定南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赣县区、于都县水利局,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州市林业局赣县分局,赣县区城投集团公司,于都振堃建材有限公司,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服务中心作书面检查,并抓好整改整治;责令寻乌县委、县政府,寻乌县桂竹帽镇党委、政府,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寻乌县自然资源局,赣州市寻乌生态环境局,寻乌县水利局作书面检查;对新干县林业局通报批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88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对时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和平批评教育;给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兵诫勉处理;对时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王威批评教育;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处长杨巍批评教育;对时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江经济带发展处副处长雷桥亮批评教育;给予修水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饶健东诫勉处理;责令修水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石生作书面检查;给予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四级调研员陈景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会昌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光裕诫勉处理;给予时任上犹县政协副主席、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张绍著诫勉处理;给予时任定南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赖晓强诫勉处理;责令时任定南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赖康勤作书面检查;对寻乌县委副书记、县长何善祥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查;给予寻乌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陈泽贤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寻乌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谢小菁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万载县政府副县级干部潘集章立案审查调查;责令万载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罗志刚作书面检查;给予时任万载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国文诫勉处理;责令时任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荣作书面检查;对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小军通报批评;责令时任新干县委常委、农工部部长罗新苟作书面检查;责令时任新干县委常委、农工部部长曾春保作书面检查;责令时任新干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唐庆华作书面检查;给予时任新干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阮晓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新干县规划建设局局长刘小建诫勉处理;对万安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谢强通报批评;对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朱荣茂通报批评;给予时任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局长郭锋诫勉处理;给予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总支书记曾焕诫勉处理;对抚州市城建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少卿通报批评;对时任临川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梅明阳通报批评;对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黄涛通报批评。其他56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和其他处理。

以上4个问题反映出我省仍有个别地方、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监督管理不严等突出问题。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以更高标准推进美丽江西建设。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原标题:江西问责314人 含厅级19人处级115人:包括省发改委主任、副厅长、副市长、县委书记、县长等)
来源:江西省政府网站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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