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俩发生矛盾, 该怎么正确解决? 江苏常州一位母亲 选择了最激烈的一种方式: 抄棍子把30岁的女儿一通暴打! 女儿报警称被母亲打 多处受伤大面积淤青 近日,江苏常州一女子报警,称被母亲用棍子打。 民警赶到事发的饭店时,母亲王某和女儿林某二人还在吵吵闹闹。 “我报的警,手上破的地方就是她打的,用铁棍打!后背、腿,都受伤了!”女儿林某很气愤。 “我想打死她!惯的!”母亲王某毫不示弱。 由于现场不便于查看伤情,民警决定将母女二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母亲王某却并不配合。“我打的是我女儿,我干嘛不打别人呢?” 民警了解到,之前林某也曾多次遭到母亲殴打,这次她不愿再谅解母亲。 经法医验定,林某腿部、臀部、手肘等处都有损伤,存在大面积淤青,判断此次损伤程度属轻伤。 被催婚认为父母重男轻女 母女矛盾越来越深 亲生母女俩,哪来的那么大仇恨? 母亲王某说,女儿今年都30岁了,还没嫁人,之前都一个人在外面工作生活,没混出个啥名堂。一年前女儿回到家中店里帮忙,矛盾也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王某还有个儿子,自己开饭店生意不错,一家人一起奋斗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王某说,在她们老家,父母给儿子买套婚房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做父母的责任。 这件事引起了女儿林某的强烈不满。“她的意思就是我们护着儿子,重男轻女,给儿子买房子没给她买。”王某说。 总结一下就是: 母亲王某嫌弃女儿30岁了没嫁人 也没混出个名堂 女儿林某不满父母只给儿子买婚房 矛盾产生后,母女二人经常因琐事争吵。母亲王某只要数落女儿几句,必然遭到女儿的回嘴。这让她无法忍受,多次用棍棒、徒手殴打过女儿多次。 就在2019年8月,王某还当着警察的面想打女儿。 民警曾多次让母女签下《调解协议书》,也多次给二人发放反家暴告诫书,告知打人的后果。 然而,母女二人争执吵架、甚至动手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 这次,王某让女儿回店收拾,说着说着又吵了起来。在王某看来,做母亲的要女儿干点本来就该干的事,难道有错吗? 王某:你再说一次,看我敢不敢削你! 林某:你削我试试! 暴怒的王某见菜架上有个铁棍子,顺手就抄起来打起了女儿。 女儿要求母亲赔偿8万元 母亲得知后多次气晕 在调解员的工作下,王某的丈夫与女儿在派出所面谈商讨调解事宜,但林某称,自己长期遭受母亲虐打,身心皆受到严重伤害,要母亲答应赔偿自己8万元损失费方可谅解,否则免谈。 王某得知女儿谅解的“条件”以及自己可能面临刑拘时,气到几次晕厥。在她看来,只不过是“教训”几下自己的孩子,怎么就犯罪了呢? 殊不知,持棍多次殴打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目前,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