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钥匙在对方手上,他们还开了两辆吉普车把我的车堵在一个院子里。我自己的车不可能自己再花钱买。”张女士说,“我都见到车了,也没能开回来,车牌照还在上面呢。”张女士表示,随后一再联系孙某,对方都不愿交车。
2月16日,朝阳公安分局立案调查此事。目前,张女士的车在机动车综合信息查询网站上已处于“被盗抢”状态。
租车无三方协议
“我把车租出去,除了交车,所有的操作都是在APP上进行的,没签订协议,没想到出现问题会怎么样。”张女士说。而宝驾租车平台风控部门一位刘姓员工表示,在宝驾APP平台注册时就有一《宝驾服务条款》规定需事先阅读,其中第10.5条规定:“宝驾不就任何车辆的损毁、失窃、故障或任何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费用承担任何责任,宝驾将采取合理措施协助会员处理损毁、盗窃或故障,但无义务承担相关的费用或开支。”宝驾租车平台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宝驾服务条款及平台规则规定,“短租一周之内不需要签三方协议,而且宝驾为每一辆车都投有保险。车主也可以 在APP上通过GPS实时监测车辆情况。”
宝驾租车平台法律顾问原先生表示:“张女士希望公司出钱把车赎回,但我们不可能与犯罪分子做交易。我们的服务条款就写明了对于这样的事件我们无法负责。”而专门负责处理此事的宝驾租车平台员工黄先生表示:“这件事是刑事案件,由警方具体负责。我们一直很积极地配合警方和孙女士找回这辆车。保险这块因为涉及到诈骗不给赔付。等事件有法定结论之后再讨论解决方案。现在事件正在进行中,说赔偿还太早,但我们一定会负责到底。”
■律师说法
公司相关规定
疑似霸王条款
北京李建成律师事务所张雪东律师表示,《宝驾服务条款》中10.5条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另有约定,规定车辆受损的相关责任就按约定来,现在没有协议,那就需要在警方调查之后才能界定租赁平台在整个过程中有没有过错。宝驾(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中间平台有核实承租人信息的义务,即使调查之后这个公司尽到了责任没有过错,也可能需要负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