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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关雇黑客入侵网站删帖 获利9万余元被判刑
2012-12-22 07:30:06   杭州网

为达到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目的,网络公关雇佣黑客帮忙客户删除网上负面帖,一年时间两人先后入侵国内多个大型知名网站和论坛,非法删帖66条,非法获利90450元。12月21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网络公关和黑客两人三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从2010年12月起,被告人曹某开始在互联网上从事有偿非法删除各类网站帖子

的网络公关工作。曹某通过在百度贴吧上发布招聘信息,认识了掌握黑客入侵技术的被告人吕某。后二人合伙由曹某对外承接非法删除某论坛帖子的业务,并将客户指定删除的帖子链接转发给吕某,由吕某通过黑客手段利用论坛的安全漏洞,远程上传名为“菜刀”的木马程序,非法获取该论坛数据库内的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后实施删帖行为。

删帖成功后,曹某通过假意出售架设在淘宝网上的商品,利用支付宝等网络工具向要求删帖的客户收取每帖人民币1800元的费用,支付给吕某每帖人民币1400元。2011年5月至10月期间,二人合伙非法删除某论坛帖子共计48个,非法获利人民币82150元。

此外,被告人曹某还以人民币500元至800元不等的价格承接非法删除“我爱购物网”、“南方网”的帖子,并将客户指定删除的帖子链接转发给何某(另案处理)删帖。二人共删除帖子共计18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83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吕某,以获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侵入普通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非法获利,均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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