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地位:数字见证十年变迁
从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看妇女进步
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实施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日前在京发布。这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继1990年、2000年前两期调查后组织的又一次全国规模的国情、妇情调查。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性别观念和态度9个方面。
6成多女 性健康自评“良好”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北兴村“妇女之家”里座无虚席,来自区中医院的专家正在向妇女朋友传授健康知识。专家生动、详实的讲解,使广大农村妇女对身体健康更重视了。
近十年来,中国妇女的健康状况和健康意识都有所进步。调查显示,在18-64岁的女性中,64.2%健康自评“良好”,比10年前提高了9.2个百分点,男女健康自评良好的差距从12.7缩小到7.7个百分点。60%的女性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身体健康增强的同时,女性教育结构明显改善,男女两性受教育差距显著缩小。2010年18-64岁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比2000年提高了2.7年,相比男性,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的幅度更大,性别差距已由十年前的1.5年缩短为0.3年。
与10年前相比,女性的法律意识也进一步增强,调查显示,有83.4%的人知道中国有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比10年前提高了9.6个百分点,其中,76.3%的人赞成“在都尽到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女儿应该与儿子平等继承父母财产”的观点。调查还显示,7成以上的女性认为“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提拔”、“同工不同酬”、“因结婚/怀孕/生育而被解雇”和“因生女孩被人瞧不起”的现象属于歧视。很多女性已开始坚定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专家点评
我国党和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重视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得到了进一步确立,一系列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政策,为妇女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十年来,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家财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也为妇女健康、教育、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室主任 蒋永萍
85.2%的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表示比较满意或很满意
在甘肃省武威市高坝镇蜻蜓村郑银德家的蔬菜温室大棚中,正在埋头侍弄菜苗的郑银德告诉记者,靠这个大棚,家里收入提高了很多,这是“托了媳妇的福”。2009年8月,全国妇联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甘肃省作为试点省份,一项项降低信贷门槛的举措,激发了妇女的创业热情,让妇女们享受到了实惠。
调查显示,59.5%的人认为目前我国男女两性的社会地位差不多,33.7%认为男性地位比女性更高,3.4%认为女性的地位更高。有86.7%的人赞同“男女平等不会自然而然实现,需要积极推动”。男女共同分担家务的观念得到更多认同,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
数据显示,女性决定个人事务的自主性提高,两性在家庭重大事务决策上更为平等。在“家庭投资或贷款”的决策上,夫妻共同商量或主要由妻子决定的比例达74.7%,比10年前提高了14.3个百分点。调查还发现,85.2%的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表示比较满意或很满意。
调查显示,18-64岁女性中85.0%处于在婚状态,比男性高1.5个百分点;未婚占7.1%,比男性低5.2个百分点。
专家点评
妇女家庭地位是社会地位特别重要的一部分,家庭的平等,影响到社会的平等。妇女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又会反映到家庭地位上。“妇女小额贷款”等相关政策的推行,就是期待能够以此提高妇女的经济能力,使其在家庭中有更多的话语权。同时,更为自主的生活方式,已被社会所接受,不论是选择单身还是走进婚姻,很多女性不必再为社会舆论的压力所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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