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
艾滋病毒贩抓了难处理
小斌说,“邹某曾到处夸口,他的老板‘地主’在派出所有关系,所以根本不怕抓。”
11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涉事的油甘埔派出所,值班的黄副所长接受了记者采访。他查看了记者手中的注射器、安定药和红色塑胶团,他说“很明显,这是白粉”。
得知记者来意,他当即去调看了10月29日中午出警的记录。黄副所长表示,“出警的民警可以说是整个派出所最老实的,不抽烟不喝酒”。
他表示, 当时的确将邹某当场释放了,这主要是因为“他烂手烂脚,有艾滋病、肺结核,抓回来也只能我们垫钱去给他治疗。他这样的人监狱根本不收,坐牢也要身体好才行”。
黄副所长说,邹某这个人一年至少要抓5到6次,抓来又放,“上个月还带他去广济医院验血、拍片。对这样的毒贩,派出所执法实在有困难”。
黄副所长说,他们派出所今年查获了13宗贩毒案件,但个别村里仍存在毒品泛滥的现象,“就是当年的林则徐,也不能一下子查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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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成了免罪金牌?
据了解,艾滋病人犯罪,警方难以处理,这已经不是个例。国内其他地方多次出现这样的情况,就连东莞也出现过好几次这样的难题。
2009年7月4日,东莞长安镇将军山下的长东门诊部大堂,一对以夫妻相称的男女自称患有艾滋病。女子甚至用碎玻璃自割手腕,以鲜血威胁警方不要靠近。二人在拿到诊所给的300元后,才相互搀扶着消失在雨夜里。
今年7月,东莞一名保安员洪飞路遇“撞肩帮”,被抢走1800元。警方先是抓住了一名劫匪。几天后,警方告诉洪飞,另一名劫匪也抓住了,但当天又释放了。涉事的常平站前派出所解释,被释放男子身患艾滋病按规定不能拘留,已送其回老家。
“艾滋病人自恃身患艾滋病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问题,同时也是司法机关面临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东莞一镇街公安分局负责人无奈地说。
艾滋病人监区,说了多年没建成
据悉,多年来,杭州、武汉、长沙、深圳等城市,同样被艾滋病人犯罪问题困扰。看守所条例、《强制戒毒办法》、监狱法等均为看守所和监狱拒绝艾滋病人留下了空间。按照《监狱法》的规定,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不收监。而卫生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指出,患有传染病的“犯罪嫌疑人”也不应在医院关押。艾滋病患者在法律之上获得了“法外特权”。
深圳在几年前曾提出建设艾滋病人监区,但几年来,这个想法仍未实现。黄副所长说,他做警察十多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患艾滋病的罪犯进监狱,“这个艾滋病监狱,真的得建设了,否则,我们抓了艾滋病犯罪者,但没地方关,我们也只能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