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发后警方在出事地点现场取证。
香港货柜车司机梁冠彪撞人拖挂婴儿案有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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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挂婴儿案
香港货柜车司机梁冠彪撞人拖挂婴儿案数日来一直备受关注。记者获悉,该案的侦查工作在昨日终于有了初步进展,深圳市公安局在五一小长假结束后第一天的5月4日,就以故意杀人罪提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梁冠彪。昨日,深圳市检察院迅速反应,正式批准对犯罪嫌疑人梁冠彪实施逮捕,罪名同样是“故意杀人罪”。
梁冠彪到底为何在看到婴儿的情况下,仍然不顾小孟麟的生死,继续开车往香港行驶呢?梁冠彪事发当晚主动回到深圳投案又是否属于自首呢?对案件中仍然存在的种种疑点,检察院方面表示,公安机关在逮捕梁冠彪后仍有两个月的时间进行更详细的调查,这些疑点将会在两个月后的审查起诉阶段有更明确的答案。
肇事司机
承认自己曾见过婴儿
5月4日,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梁冠彪。5月6日,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梁冠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市检察院对市公安局的批捕提请做了认真审查后,初步查明,梁冠彪在事故发生的4月25日当天撞上黎云和小孟麟后,未作停留,反而继续驾车前往。当货柜车行至汇佳百货路段、遇红灯停车等候时,有市民发现车底卷夹有婴儿,手脚会动,并伴有清晰的啼哭声,而该红绿灯位置离事故发生地点已有900多米。不少目击市民都曾提醒梁冠彪下车查看。而据目击证人陈述,梁冠彪当时也确实下车走到车身右后侧俯身查看过,并看到了挂在车上的婴儿,但梁冠彪却没有采取任何救助行为,而是驾车拖挂婴儿快速离开现场。
据检察机关透露,梁冠彪在接受审讯时也承认自己在汇佳百货路段的红绿灯附近看到过小孩,这一供述也与多位证人的证言相互印证。梁冠彪同时供认,自己驾驶货柜车行出塘朗山隧道后,想到经过深港口岸出关的时候会受到检查,于是梁冠彪再次下车,将仍卷夹在车底的婴儿车部件丢弃。
司机家属
肇事者妻子病房道歉
事故发生多日以来,肇事司机梁冠彪的家属一直没有露面,而小孟麟的家人们对此也有些失望。
昨日,小孟麟的伯父周孝斌告诉记者,梁冠彪的妻子日前终于出现,她在5月3日曾经到南岭医院看望过受伤的小孟麟母亲黎女士。“当时一名交警带着一名女子走进了我们的病房,这名女子30岁左右。”周孝斌说,“那名女子一进来,就放下了3000元现金和一包虫草。那名交警才向我们介绍这就是梁冠彪的妻子。”
据周孝斌回忆,当时梁冠彪的妻子一个劲地对病房里的家属说“对不起”。而小孟麟的奶奶王慧珍和病床上的黎云一下子就哭了起来,梁冠彪的妻子见状也流下了眼泪。但梁冠彪的妻子只在病房里停留了几分钟,随后就被交警带走。
律师详解本案疑点
对于案件仍然存在的诸多疑点,记者专门采访了深圳市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成员、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艾生。
1.司机是否存在自首行为?
在事故发生后,货柜车司机梁冠彪首先是逃回了香港,在深圳警方根据其所驾货柜车的相关信息,通过梁冠彪所在单位联系到他本人后,梁才从香港返回深圳,并与警方在口岸见面。那么梁冠彪的行为是否可视为有自首情节?
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副处长黎胜:相关部门至今并没有认定梁冠彪有自首行为。
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艾生:判断此案梁冠彪是否存在自首,关键看警方是在什么情况下与之进行联系的,如果只是一般配合调查,在此情况下,梁冠彪又承认所犯罪行的话,可以认为是自首。但本案中,梁冠彪已经被认为是直接重点嫌疑人接受警方传唤,所以并不能认为他接受传唤是自首。
2.婴儿车被弃时是否有人与量刑有关吗?
根据目击证人及警方的调查,在开车撞人后,梁冠彪一路拖着带有婴儿的婴儿车行车,在通过塘朗山隧道后,下车将婴儿车丢弃,而此时婴儿车上并没有婴儿。这一因素是否能适当减轻梁冠彪的故意杀人罪行量刑?
黎胜:虽然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梁冠彪是否连婴儿一起将婴儿车抛弃,但根据警方审讯及目击证人的证明,梁冠彪已承认在通过隧道之前已经知道车底有婴儿车的事实,但在这种情况下,梁冠彪非但没有在第一时间停车救人,反而继续开车最终导致婴儿死亡,这一系列行为已经可以认为其有故意杀人嫌疑。
黄艾生:无论从道义还是良知上说,梁冠彪都应该在知道车后有人后,第一时间下车救人,其所作所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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