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清晨6时许,一男子用电击器胁迫女邻居与他发生性关系,不料电击器火花引燃被褥引发火警,该男子强奸未遂。长宁警方凭借扎实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工作,仅用两天就找出犯罪嫌疑人,成功破案。
4月16日晚,独自租住在云雾山路一老式公房4楼的李小姐因加班晚归,迷迷糊糊中竟未锁门。次日清晨,一个黑影闪进房内,用封箱带封住了她的眼、口,并准备用电击器胁迫她发生性关系。就在李小姐奋力反抗之时,房间里忽然冒出一股焦味,原来电击器产生的火花点着了床上被褥。该男子忙着扑灭火苗,李小姐趁机逃脱,男子立即逃离现场。
接到报案后,民警多次上门,帮助被害人 回忆案件关键细节。李小姐回忆,作案的男子年纪较轻,体型较胖。侦查员经调查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应该年约30岁,未婚,蓄谋已久且居住在附近。随后,民警对小区内200余户居民的实有人口信息进行细致筛选,梳理出符合条件的人员20名,交由被害人辨认。结果李小姐一下子就认出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她没有想到,此人原来就住在自家楼下。
4月19日晚7时许,长宁警方将王某抓获。王某供述,他对楼上的李小姐爱慕多时,因性格内向,一直不敢表白,但多次悄悄尾随她,后来还购买电击器、封箱带等工具伺机作案。4月17日清晨6时许,李小姐没有关好房门,给了王某可乘之机。王某现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