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万元借出去
竟然不翼而飞
不放心自己的钱,史女士第二天便来到慈溪民生村镇银行问个究竟。她拿到了一份委托合同复印件,上面显示,史女士的250万元分别借给了三个人,她都不认识,其中两人各借了100万元,另外一人借了50万元。
“本来,阮某跟我说好,(委托贷款的)利息是每月一分五厘。可我看合同上,明明写着年利息4.32%,折算成月息只有三厘六。”史女士立即向阮某提出质疑。
阮某回复说,“你不用管,只要总数不错就行,50万(那笔借款)利息是一分五,两个100万的利息是一分三。”
转眼到了2012年7月,委托合同到期,史女士联系阮某拿钱。结果对方称,“想要拿钱,需提前2个月说,人家(借款人)是大企业,要排档期……”
阮某又提出,续签之前的合同。可是,说好延期两个月,但阮某却在合同上写了一年,还安慰史女士说,“反正手续费(按年支付,提前到账,由银行收取)都是别人付的。”
“我在2013年2月有一笔贷款要还,我就提出,到时我一定要拿到钱。”史女士说。可到了约定的期限,250万元仍迟迟不到账。而且,原本定期收到的利息也突然停了。
史女士说,为了钱的事,她多次找到阮某,“一开始,他还说一直在催款,后来电话也不怎么接了。”那么,她的钱究竟到哪儿去了呢?
史女士怀疑
三个借贷人的钱都到了阮某手上
2013年3月,史女士依据从银行拿到的合同,开始寻找三个借贷人。
她先是找到了合同上一个姓张的人。对方称,“钱我是问银行借的,我又不认识你,怎么会问你借钱?”第二个合同上的借款人,称自己是被阮某叫去签的合同,其他的不愿多说。
她没见到第三个借贷人,在对方所在的村子,史女士打听到,这个人两年前就工厂倒闭,已经很久没有在村里出现。
这下,史女士彻底傻眼了。无奈之下,她只好找到慈溪民生村镇银行,当时,一位姓陆的行长接待了她。经过一番调查,陆行长回复,在这起业务中,银行方面的手续都是完整的,没有问题。
史女士对此不服,又在2013年底向慈溪银监局和宁波银监局举报。同时,她又继续搜集证据,并拿到了三个借贷人的资金账目:有一个借贷人的100万元,到账第二天,就有94万元打到了阮某父亲的账户上。
“以前每个月三个借贷人付给我的利息,都是由阮某父亲的账户支付的。”史女士说,她有理由相信,自己的250万元,实际上都进了阮某的腰包。
随后,史女士将这些材料交给了相关部门。不久,慈溪银监局告诉她,“人(阮某)已经处罚了,进行了全行通报批评。”
可问题是,她的250万元,仍然没有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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