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中“假一赔十”“7天无理由”必须兑现吗?法官教你留存证据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06-18 09:49   

哪些商家自定条款

属于“霸王条款”?

在法院审理的常见网络购物纠纷中,还有哪些商家自定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作为消费者和商家,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才能有效避免纠纷呢?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助理 张怀文:在案件审理中,我们也发现部分商家在商品销售页面标注相关条款,比如,“清仓商品不退不换”“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签收即视为商品合格”“退货运费一律由消费者承担”“退货商品的外包装不能有破损,不然拒不退货”……这些都可能构成“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进行合理维权。

法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要仔细查看商品的性质,了解“7日无理由退货”的适用条件,包括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货流程等。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助理 张怀文:退货的时候,消费者也应该注意保持商品的完好。商品进行拆封查验的时候,要保证不破坏商品,同时在商品退货的时候,把相关的配件、说明书、商品标签也一并退还。必要时,也可以对商品的销售界面、商品拆封查验的过程进行存证。同时消费者也要注意理性消费、诚信消费,避免滥用“7天无理由”规则,侵害其他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商家来说,如何合规设置退货条款,既能保障自身权益,又能符合法律规定呢?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助理 张怀文:对于商家来说,不得超范围设置“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另一方面,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商家也应对“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明确提示,通过字体加粗、划线、亮色以及弹窗的方式,对消费者进行明确提示,并在消费者咨询时主动解释说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原标题:网购中“假一赔十”“7天无理由”必须兑现吗?法官教你留存证据)
来源:央视新闻  作者: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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