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融资难”需多措并举
核心提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同时还需要减轻中小企业税负,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
今年以来,针对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相关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对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小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加大税收支持力度等等。今后一段时期,还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 方面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状况。
一是要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要继续坚持稳健货币政策的基调和取向,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基本稳定、合理适度的基础上优化结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二是要加快发展小型金融机构。我国小型金融机构力量薄弱,不利于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随着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经营环境不断改善,应逐步放宽小型金融机构准入条件,适当加快小金融机构发展,逐步缓解小金融机构供给不足的矛盾。 三是要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不是靠银行贷款,而是通过各种形式自筹资金。要逐步降低直接融资准入门槛,扩大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规模,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四是要减轻中小企业税负,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在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大背景下,应重点考虑减轻中小企业税负,加大财政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力度。
五是要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根据地域和中小企业特点,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搭建信用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诚信意识,为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创造基础条件。
六是要规范民间借贷,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明确界定合法民间借贷与非法民间借贷的划分标准,引导民间借贷向阳光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密切跟踪监控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和使用,严格控制风险,防范民间借贷演变成高利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