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学籍管理,按时准确完成学籍电子注册 (一)严格核查身份信息。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省级招生部门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册,以及报到入学新生名单,根据新生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准确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联合培养除外),严防同姓名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严防冒名顶替行为。 (二)认真审查前置学历。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学历的审查,审查未通过或个人信息与录取信息不符者,不予注册。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结束前,因未及时核实而完成注册的上述人员,根据复查结论保留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学籍。 (三)准确标注学生类型。各高校要严格做好“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贫困地区专项生”“5+3一体化”等特殊类型学生的学籍信息标注工作。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新生录取专业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尤其不得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四)及时完成学籍注册。2020级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应在9月底前完成,高职高专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应在11月底前完成。各高校要加强组织,确保通过资格审查的新生及时查询、确认本人学籍注册结果。 四、严格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和纪律监督 (一)严格工作程序。各高校要周密部署、认真组织,以最严的标准、最密的防线、最实的责任做好入学资格复查各项工作。要明确校院两级责任部门,复查的各环节应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复查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对存在疑点的学生,复查工作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在学校相关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高校要组织教务、招生、学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二级学院(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照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程序和工作环节,调取、查阅新生相关材料和审查记录,对存有疑点的学生要逐一复核复验,确保审查结论准确无误。我厅将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到各高校检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高校新生入学相关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总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我厅学生处。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828室,邮编:250011,联系电话:0531—81676781。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