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18日发表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适用于今年举行的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以及其后的立法会补选。 选举活动指引阐释与选举相关的法例条文,并按照公平及平等的原则为选举活动制定行为守则。选管会表示,在建议指引的公众咨询期内,选管会共收到约108000份书面申述。当中,有关投票站的排队安排、选民领取选票及点票站秩序方面备受社会关注。 对于因身体状况而难以长时间站立排队轮候领取选票的选民,例如长者、孕妇及肢体伤残以致行动不便的人士,选管会经考虑后,决定沿用去年区议会一般选举的处理方法,即投票站主任会尽量安排有关选民在投票站内坐下轮候领取选票,并适当地记下其排队次序,当轮到该选民领取选票时,指示他/她前往有关发票柜台领取选票。 当有选民在站外排队轮候进入投票站,而站内有任何发票柜台无人轮候时,投票站人员会在站外高举指示牌,指示在站外轮候而身份证号码属于相关英文字母字头的选民直接进入投票站,到有关发票柜台领取选票。投票站主任会视投票站内的实际情况,在投票高峰时段灵活调整有关发票柜台所负责的身份证号码字头组别,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加开柜台,以加快处理排队的选民。 为确保票站主任的点票工作不受任何干扰或威吓,选管会将指示票站主任,在点票过程中如有任何人士在场内喧哗或叫嚣,会即时暂停点票工作,直至恢复秩序为止。 选管会发言人说,有意参选的人士及其他持份者必须了解及遵从选举法例的规定,以免误堕法网。候选人及各持份者应参考选举活动指引中所载述的良好做法,以确保选举能在公开、公平及诚实的情况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