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现场提取的生物检材进行了检验鉴定,并结合案件情况分析,最终确定汪、刘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但这些生物检材,毕竟过了22年,这期间会不会受到污染,会不会发生降解等对DNA鉴定产生影响的变化? 这是我心中的疑问,也是汪、刘二人的辩护人庭审中的质询重点之一。 针对这一疑问,检察机关申请本案的侦查人员和鉴定人出庭作证。 通过接受控辩双方对侦查人员和鉴定人的质询,基本明确了包括公安机关对物证的保管是妥当的、DNA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本质改变等问题。 至此,之前萦绕在我心头的诸多疑惑被一一解开,困扰在我内心的关于案件证据和事实方面的担忧也被一一解除。 案件的争议焦点 最终落在量刑上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最终落在了本案的量刑上。 辩护人提出,案发至今已逾22年,其间汪、刘一直奉公守法,有悔过自新的表现,请求法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的辩护人还当庭提交了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证和获奖作品证书。 而检察机关当庭播放了一段视频资料,内容是本案给被害人家属带来的伤痛。 与两被告人生活状况截然相反的是被害人的家属。当年客死异乡的于某某留下妻子一人独自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照顾其患有心脏病的老母亲,生活异常艰难,办理后事的钱都是乡亲帮忙凑的。妻子因为精神受到打击患上了抑郁症,两个孩子十几岁就辍学外出打工。 命案中惨死的孙子是闵家唯一的血脉,失去儿子的父母由于丧子之痛伤心过度,无法再生育,后来只能领养了一个孩子。而失去父母的闵家子女深切地感受到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痛。闵老板的女儿说,凶手的榔头不仅敲打在父母和侄子头上,更是反复敲打在他们的心上…… 视频播放时,旁听席上传来一阵阵的抽泣声,整个法庭笼罩在一片悲伤情绪中,而我,作为不应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居中裁判者,却也差点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 庭审中途休庭,当刘被法警带出法庭时,他突然向被害人家属所在的方向跪下,而坐在法庭上和旁听席上的被害人家属再也没能忍住悲伤的泪水,嚎啕大哭。 本案是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案件,且两个被告人案发至今的确未再犯罪,刘还在文学创作领域小有成就,能否就此对两个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就犯罪行为本身而言,刘的作用的确次于汪,能否对两个被告人都判处死刑? 经过反复思量和慎重考虑,我提笔写下9万多字的审理报告,之后呈报合议庭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