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将案卷材料和案件证据仔细梳理后,合议庭成员又在李章军院长的带领下实地察看了案发现场。 虽然案发旅馆早已改作他用,但我们依旧还原出当年案发现场房间的构造,我们在旅馆内发现了一个四斗橱,案发时就放在旅馆闵老板房间内。 我的眼前浮现出整个案发经过…… 汪和刘既是老乡,也是好友。1995年11月28日,二人来到织里镇,入住晟舍新街闵记饭店旅馆的203房内,伺机寻找作案对象。很快,与他们住在同一房间的山东人于某某成为二人的目标。 30日凌晨,趁于某某熟睡之际,二人用榔头猛击他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并劫得20余元。 因所劫钱财较少,二人又以退房结账为由将旅馆闵老板骗至二人房内,在劫得金戒指一枚后,汪用榔头猛击其头面部数十下致其死亡。 后来,汪又潜入闵老板所在的202房,向他的妻子威逼钱财,无果后持榔头猛击她的头面部数十下致其死亡,过程中发现闵老板的孙子惊醒后,又以同样方式将其杀害。随即,二人在房内大肆翻找财物并搜得100余元。 经法医鉴定,四位受害人均被钝器(锤类)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两人说,之所以选择用榔头作案,是因为他们在老家都是用榔头杀狗的,非常快,也没有什么声音。 他们还说,作案过程中,被害人均未大声呼救。 综合分析来看,被害人遇害时,均处于睡眠状态或刚睡醒不清醒的状态,未能及时做出呼救的反应。 悬案为什么一悬22年 由于案发当年没有监控影像资料,没有旅客入住登记资料,更没有现在发达的DNA生物鉴定技术……案件一直悬而未破,直到近年来,生物鉴定技术的迅速发展,给本案的侦破工作带来了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