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
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35℃以上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好福利?
2015年 浙江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发放4个月:6月-9月)
今天杭州就进入三伏天了,最高气温35℃。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
高温天上班,有哪些福利?最直接的,就是高温津贴了。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2015年,浙江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仍然是6月-9月共4个月。
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高温津贴应按月发放。
什么样的天气算高温天气?
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因高温天气 停止、缩短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不能扣工资
先来看看国家有什么规定。
1.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最重要的是: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工资。
什么是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
按照国家规定,搬重物、锯刨、挖掘等属于重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属于中等劳动;打字、缝纫等属于轻劳动。
3.单位应提供高温劳动者防暑降温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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