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对于消费者来说应当是一个好的日子,至少憋了一年的闷气有了更为集中的释放渠道。但消费者权益保障不能依赖于3·15,如何才能让“天天3·15”落地,是这些年来的热门议题。在两会期间,也有不少代表委员,就消费者权益保障提出了建议。
消费者权益保障持续引发热议,一方面说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消费纠纷一直呈现增长态势。另一方面则凸显了消费纠纷的复杂性和多元性。除了老大难的食品安全投诉外,网购投诉近年来增长迅猛,而在新消法实施以后, “退一赔三”、“三包”范围扩大至所有商品等条款,赋予了消费者更高标准的权益保障。这也就让消费者对此寄予了相比以往更高的期望,作为消法的具体执行机构,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职能机构也就承担了更重大的责任。
也因此,在消费者权益保障上,政府必须致力于创新和变革,以期提供更优化的消费环境。为给消费者进行消费质量监督提供更有力量的依据。而要让新消法“钢牙利齿”才能天天3·15。
除了加强立法层面的相应完善,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现象的惩戒力度不断增强之外,如何善用市场自我规范的力量,也是政府需要着重调研和考量的命题。在强化政府外部监管的同时,推动企业及行业的道德自律。类似于阿里巴巴之前针对工商总局的声明,除了就事论事外,也要看到,阿里巴巴的声明也是间接给其他电子商务同业者以正向示范,用公开的信用担保,来换取消费者的认可。
毕竟,政府执法资源是有限的,面对数以百万计的企业,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下,互联网企业的迅猛发展,以及政府审批制大力改革,带来小微企业的门槛大幅度降低。单纯依赖于执法投入来确保消费者权益远远不够。作为市场主体,企业和行业本身就应当及时意识到,消费者权益强化的时代正在来临,随着国家法治的完善,未来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力度还会不断提升,企业侵犯消费者要付出的代价也会不断加大,直至无法承受。如果企业要真正存活下来,乃至做到长远发展,就必须顺潮流而动,用更为自觉的姿态提升服务和产品质量,同时积极参与到类似于自我声明的集体公关行动中,坦荡接受社会各界的评判,最终用行动赢得消费者的心。
就此而言,让新消法“钢牙利齿”应多管齐下。政府要善用引导之策,让企业行业形成更规范的行动共同体,自主制定与消费者诉求以及国内国际标准相符的行业范式,通过行业内部的相互约束最终走向共同繁荣。在这个过程中,一批率先体察到时代发展规律的企业,将获得先入者红利,同时也带来优胜劣汰效应,让继续陷在坑蒙拐骗原始阶段的坏币逐渐被驱逐出场,如此也会带来行业整体利益的增进。
当然要达到如此理想彼岸,还需要政府和行业共同努力。政府要鼓励行业协会等市场自治组织的竞争性发展,构建更为紧密有力的行业自律平台。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政府监管的放松。与此相反,政府要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在消费维权的事先、事中和事后监管中,通过多部门联动,提高不良企业的违法成本,进一步探索消费者的公益诉讼模式,让消费者维权底气更足。如此,新消法“钢牙利齿”方能常态化运转,消费者的3·15礼遇也能推及36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