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解决各地基层工会对逢年过节如何发放员工福利存在的疑问,中华全国总工会特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进行详细解释,补充通知明确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1月9日中工网报道)
年终岁尾,如何发放福利是职工关心、企业闹心的事。中央强力反腐的近一两年里,不少职工发现,许多应有的福利和活动,被企业以反腐倡廉、反对“四风”的理由给停了。全国总工会下发补充通知,及时为一些企业工会开展工会会员活动、为会员发放福提供了明确依据,十分必要。
看到这个消息,我们应该为全总对发放职工福利的解释及时给力点赞。但也应看到,会员会费和工会经费毕竟是有限的,而且,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活动、职工维权、教育培训这三大方面,其中职工活动和维权又分别占去大部分费用,剩下的经费,基层工会得根据实际工作和需要来进行合理安排。从这个角度来说,会员福利只能占到总经费的很少一部分,而且这部分福利也是“可以发”,而不是“必须发”。
因此,说到底,职工福利,主要还要靠企业自己来解决。企业作为用人方,在享受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成果的同时,保障职工福利的责任是明确的,不应推卸。对此,《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合同法》也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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