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京的贾先生在白下区有一家门店,最近他想把门店迁到秦淮区,当他前往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迁移时被告知,还需要提供一份经营场所证明,而且必须到秦淮区小西湖社区居委会办理。而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居然告诉他,要想盖章办证,需要先买面值50元的即刮型福利彩票。如果不买,这个章就盖不了。
50元彩票的“强买强卖”,说得好听点为了公益,说的客观一点是特权的产物。别小瞧了这50元彩票,这里面至少包含着“四重”特权。秦淮区夫子庙街道办社会事务科的陆建树主任说:前段时间,红十字会进行捐款,给社区下达任务的时候,他们就说工商局能不能捐点款,工商局就没捐,社区说那你们买一点福彩吧,工商局说算啦,也不要推销了,下面假如人家来盖章的时候,你们就每个人收50元钱,再用福彩给他们吧。
如此看来,红十字 会是第一重特权部门。陆的证言中指明捐款靠给社区“下达任务”,“捐款自愿”,这是大的原则,“下达任务”又算怎么回事?
社区是第二重特权之衙门。把彩票“摊派”给工商局,然而工商局并不那么听使唤,并利用特权将这“彩票购买”的冤大头之倒霉球转踢给了盖章的老百姓,如此,工商局又是第三重特权门。
第四重特权,才是那个管公章的居委会人士。“我们没有义务盖这个章”,反过来是不是就可以这样认为,公章就是某些公权部门哪怕是芝麻官衙门如居委会者公然敛财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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