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初,宿迁的货车司机只要到宿迁市市区公路管理站一次性交费,就可放心超限超载,而不会被查处,司机调侃为“罚款月票”。此事经当地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10日,记者了解到,宿迁市交通局局纪委、法规处及宿迁市市区公路站的主管部门公路处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市区公路站展开调查。(8月11日《现代快报》)
对于这种“包月罚款”,宿迁市市区公路管理站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为了“人性化管理”——“按照我们的规定,是查到一次罚一次,你今天也罚,明天也罚,人家还怎么赚钱呢?”表面看来,这位公路站的工作人员说的似乎有一定的道理——“包月罚款”完全是从司机的切身利益考虑的,既能让司机大胆放心地超载,又能赚取更多的利润。
但仔细一想,不对啊,“罚款月票”哪里是人性化管理,这分 明是在变相鼓励、纵容超载现象。试想,只要在公路管理站交一次钱,这个月无论超限超载多少,路政人员都不会查处,在这样的“优惠”政策保护下,必然会有更多的“本分”司机加入到超载的队伍中来,并且超载的重量也会越来越多,因为只有这样,货车司机才能赚取更多的钱。“罚款月票”必然会造成超载现象越来越严重。
超载现象的泛滥必将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近年来,因车辆超载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据媒体报道,超载引发交通事故比例约占4.7%。2011年8月6日清晨,在沪昆高速K503处(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境内)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所涉货车涉嫌超载和疲劳驾驶,小客车涉嫌超员超速。很显然,“罚款月票”在给公路管理部门带来“创收”、给超载司机带来更多利润的同时,也制造了交通安全隐患,给货车司机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危险。
可以说,实行“罚款月票”是对司机的人身安全极不负责的行为。其实,对于超载车辆,罚款只是手段而不应是目的,罚款只是为了惩戒司机今后不要再超载。如今,罚款却成了宿迁市公路管理部门“创收”的工具,甚至还把“罚款月票”称作是“人性化管理”,这实在是荒唐至极!
值得庆幸的是,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罚款月票”事件进行调查。笔者认为,当地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惩处,给人民一个交代。否则,类似打着“人性化管理”幌子的“罚款月票”行为还会发生。令人担心的是,有关部门调查的结果会不会又是临时工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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