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山西省地震局在国家地震局的网站上宣布,山西河津地震并不属于破坏性地震。因此,政府一般不发布针对这类地震的预测意见。(《新民晚报》1月26日)
“运城地震不够大无需预报”。山西地震局的这句话应该成为2010年最牛官腔。汶川灾区重建未毕,山西地震局就“好了伤疤忘了疼”,4.8级地震竟然不予预报。众所周知,地震是最难预测的自然灾害之一,其破坏性往往超出人们的想象;既然预测难以准确,山西地震局怎么就吃定“地震不够大”呢?万一地震“够大”,没按套路出牌呢?万一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你负的起责任吗?海地地震血淋淋的惨痛就摆在面前,我们自己应该给自己敲响警钟!
山西地震局不予预报的理由很充分。第 一,山西省地震监测40年,4-5级的中等地震每年平均两次,地震破坏性较小;第二,一旦播报出来必然会引起惊慌,万一地震没有“杀伤力”又耽误了国计民生,可担当不起了;第三,地震预测本来就不准确,要是预测失误,反而会背起谎报的罪名,自讨苦吃;所以“经验老道”的地震局才能“放心”不予预报。可是感受到明显震感的运城百姓却不敢放心,发生了地震这么大的事,竟然也连个站出来说话的人都没有。
地震多大才算大?据国务院1995年颁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事件”,并没有规定特定的级数,这就给地震局出了一道难题。地震的破坏性不仅仅和震级有关,还和震源深浅、震中距、地形地貌有关;仅以震级很难以判断其破坏性。所以山西地震局的说法是不科学的,所谓“瞒报”是为了避免社会恐慌,可“瞒报”后就不会引起社会恐慌?地震预警体制在硬件设施不断健全的同时,还应加强地震预警宣传工作,普及地震预防知识,让老百姓对地震有一个理性的认识;硬件配置和宣传同步走,才能发挥地震预警的社会效应,才能得到群众积极配合和互动;而对于难以把握的地震条例,应予以明确的解决办法,含糊其辞的说法只能缚住自己的双手。
台风报得,地震就报不得?希望不久的将来地震也可以像天气预报一样频繁出现在老百姓的视听里;而不是地震局“闭门造车”,信息对外封锁。自然灾害的预警是为了增加人们对未来生产和生活的预期,减少损失,如果预警信息总是滞后,那要预警还有什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