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市原副市长操尚银因收受财物150万余元,近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这位在37年工作中先后获得过“全国劳模”、“抗洪救灾个人一等功”等30多项荣誉的官员辩称,自己不廉政但勤政,希望以此从轻量刑。(12月22日《检察日报》)
除了未见媒体披露生活腐化那些事,其它贪官常见的特征,“吃、拿、卡、要”在他身上都体现得淋漓尽致:请客吃饭住院吃药让房地产商买单,不给钱难过审批关,要烟就是“芙蓉王”。而且,落网后,“感谢省委对我的帮助;感谢省纪委对我的教育;感谢所有在办理我的案件中付出辛勤劳动的工作人员”之类的乖话,当庭念痛读忏悔诗,“身体不好”,种种以求开脱的表演招数也 是一个不落。
按说,这样的一个贪官,无论从其级别、受贿额、受贿情节以及悔罪表现来看,都没有新奇之处,在经历了对各色贪官的审丑疲劳之后,操尚银已难有新的元素吸引公众注意。“不廉政但勤政”之类的辩诬,也不过是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温和腐败论的翻版,不值一议。但操尚银所称,“我建起了鄂黄长江大桥,9年没有维修,是湖北的名牌工程……”倒是令人深思。
操尚银说,我不是一个昏官,30多项荣誉,都不是要来的,是干出来的。在一些官员收钱不办事,或不把事情办好的现实困境中,操尚银、赵仕永这种“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的贪官,常以好人自居,的确让人笑不起来。是怎样的一种无情反讽,让贪官自我感觉良好,甚至还能博得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掌声?山西省繁峙县副检察长穆新成,靠“黑白通吃”敛财过亿,却是植树大王,被民间誉为“劫官济贫的侠客”。群众的逻辑很简单,“像穆二这样起码还能做一点事的人,你得竖拇指,因为很多官员都还不如他!”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是操尚银他们聊以自慰的精神胜利法,但你不得不承认,他们说的不全是胡话。
操尚银说,建大桥“黄冈没出一分钱,节约资金3.4个亿”,而且9年不维修,在当下还真是难得。虽然操尚银并没有脱离建起桥倒下官员的俗套;但是,人没经起检验,桥经起了检验,也算是贪官的一点德政吧。试问,有多少桥可以9年不维修?仅这一年来,楼脆脆,桥糊糊,就让人大开眼界,其它打水漂的豆腐渣工程就不用说了。虽然把桥修的经得起考验,把分管的工作做得出色,是官员的职责所在,不值得褒扬,但能达到这个起码要求的,问天下官员有几?
从群众对一些贪官的谅解来看,老百姓真的很善良,只希望贪官别太黑,贪财贪色之余,切实维护好公共利益,别让人走路睡觉都不踏实,积点德就行。最怕那种不廉政也不勤政的官员,败坏了风气又搞垮了单位。操尚银自是罪有应得,而相较于人倒了桥没倒,有的桥倒楼塌堤崩却不见相关官员倒下,操尚银收了银子将工程搞好的为官操守尚可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