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王先生去银行挂失银行卡,被告知一代身份证无法办理。银行方面表示,一代证不能联网核查照片。柜员称,挂失需二代身份证,或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
为客户的资金安全着想,银行严格程序是必要的。但是,“挂失需二代身份证,或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却是站不住脚的。因“一代证不能联网核查照片”就拒绝为客户办理挂失业务,很教条也很不负责任。
合法的身份证不被认可,我该如何证明“我是我”?这个命题似乎有点吊诡。“二代证”是来不及办了,为了尽快挂失,按照银行方面的指点,“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或许是可行的办法。问题是,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也有可能被丢、被偷、被抢。也 就是说,公安机关的证明也可能被假客户持有。那么,银行又怎么能确认证明持有者就是客户自己呢?是不是还要有关方面再需出具一个证明的证明,来证明证明持有者是客户本人呢?如果真依此类推,即使证明等身恐怕也无法确认客户身份。
事实上,银行拒绝为一代身份证客户办理挂失业务,涉嫌违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是2004年1月1 日起施行的,替代的是1985年9月6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更是明确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依照本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这就是说,公民持身份证证明身份,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且,只要公民的“一代证”在有效期内就继续有效。什么是有效?就是说“一代证”可以正常使用,照样可以证明持证者公民身份。
其实,早在2006年3月16日,公安部在通报全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就曾指出:在宣布“一代证”作废之前,“一代证”凡是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
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尚未有明确指令“一代证”必须全部更换“二代证”,银行当然无权宣布“一代证”作废了。这家银行为什么拒绝为一代身份证客户办理挂失业务,报道说“一代证不能联网核查照片”。如果说只因为“一代证不能联网核查照片”就拒绝为“一代证”顾客服务,那么这是典型的歧视和不作为。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如上所述,只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公民姓名未变更、证件未严重损坏能够辨认的,登记项目没有出现错误的,“一代证”也没有丢失的,就可以不申请换领或补领新证。“一代证”与“二代证”同是公民的身份证,银行只服务“二代证”而不服务“一代证”,就是不折不扣的歧视。
而如果银行为了自身的工作省事而严重损害公众的权益,这就是不作为。只要所持的“一代证”合法有效,就应该享有与“二代证”同等的权益。虽说“一代证”技术含量低不易鉴别真伪,但是银行不能因此而“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显然,不能因为银行的识别系统问题,就将风险转嫁到客户身上。
合法的身份证不被认可,我该如何证明“我是我”?好在该银行及时认清了自己的错误。报道说,“经协商,银行最终用王先生证件重新办卡,并将原卡内存款转入新卡。”——不是不可为,而是不愿为啊!如果银行方面当初是正确的,你为何不坚持真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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