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广州市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市审计局局长袁锦霞在报告中介绍,本次共审计和审计调查33个项目,涉及582个单位(个人),审计资金总额689.09亿元,查出2008年发生的问题金额1.61亿元。(10月15日《信息时报》)
11部门个个审出问题,在为广州市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叫好的同时,也对审计结果产生了深深的忧虑:问题涉及如此多的部门、如此大的资金,谁来为违规行为负责?谁又来该为审计出的结果买单?
审计只是揭开了腐败的盖子,通过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才是审计工作的主要目的。所以,只审不纠也就丧失了 审计工作的最起码的职能。据审计局局长袁锦霞在报告中介绍,去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已全部纠正和整改:应上缴财政的0.72亿元已全部上缴,应归还原渠道资金的0.01亿元已全部归还。
违规资金追回上交当然值得高兴,可问题处理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资金违规使用问题恐怕很难得到有效遏制。因为这就像小偷偷东西,被抓住了就把东西还回来,抓不住就把东西偷走一样缺乏应有的惩戒力。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审计和追回违规资金的数额,而在如何加大对违规财政资金使用部门和官员处罚力度,并建立有效的财政资金监管和违规使用惩治制度。广州市11部门个个审出问题绝非个例,这充分说明了当下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的普遍性和惩治监管制度的缺位。
我以为,在大面积违规资金被查出并被归还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一表象带来的胜利狂欢里,而更应当关注对违规事件“始作俑者”的惩治和处罚,否则,今天的查处也许会成为违规者明天的“经验”,也会纵容了违规者的投机心理。
这次广州审计出的政府部门擅自列支59万没有预算安排的交通费、考察费、招待费;学校扣留38万义务教育学杂费和课本费不退还学生的结果说明,大量违规资金使用并非名目仗胆,而更多的是名目巧立,这不仅加大了审计工作的难度,更可能与腐败扯上关系。如果审计工作和对有关人员处理浅尝辄止,必然会令资金违规使用问题积弊愈演愈烈。
笔者建议,不妨将此次违规资金审计当成反腐的突破口,纪检监察部门也参与进来,对那些在资金使用上存在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官员一查到底,并追究其刑事责任,让其来为违规资金审计结果买单,并将此查处形式制度化,财政违规资金问题也许能得到根本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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