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指认传销窝点 一外地男子来昌与“女友”相聚,本想带“女友”回家结婚,结果被困在传销窝点,遭到“女友”等人暴力恐吓,被敲诈了14000余元后才脱身。近日,湾里公安分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时,破获一起涉恶类案件,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 男子见网友陷入传销窝点 据民警介绍,今年2月份,湖北男子刘某发在网上认识了女子陈某芳,双方在网上聊得火热,很快以男女朋友相称。3月份,陈某芳邀约刘某发前来南昌玩,“陈某芳说,‘如果你爱我,就来南昌。’”3月16日,刘某发来到南昌后,被带到湾里区招贤大道一居民房。 刘某发被陈某芳以考察项目为名,接受传销洗脑。意识到陷入传销窝点,刘某发多次希望陈某芳醒悟,跟自己回家结婚,可是遭到陈某芳拒绝。刘某发情绪变得不稳定,多次提出要求出去。 陈某芳要求刘某发帮她补交传销份额69800元,陈某芳、陈某萍通过密谋,先打“感情牌”无果后,在传销组织的头目任某的授意下,三人打“双簧牌”,采取言语威胁、恐吓的方式,要刘某发给陈某芳一个交代。在轮番恐吓下,刘某发产生恐惧心理,把微信钱包里的14000余元转给传销人员。 3月21日,从传销窝点出来后,刘某发前往湾里区公安分局报案。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成功将陈某芳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3人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据民警介绍,该传销团伙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以往的传销组织常伴有抢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现在的传销则通过上课反复宣教等方式,对被骗人员进行“洗脑”,采取如跟踪等“软暴力”方式和精神双重控制,实施严格的“家长式”管理。进行封闭式培训洗脑,灌输传销理念,教唆诱骗人发展下线骗取钱财,追求所谓的“成功”,使参加者被洗脑后很难逃离传销组织,并用亲情、友情、爱情为幌子来骗取他人加入传销组织。 本案中被害人陈某芳因赌博欠债想快速赚钱,加入传销组织被“洗脑”后,即采用恋爱为名骗刘某发加入,刘某发到何处都有陈某芳“情感陪同”。陈某芳会通过电话微信将刘某发的行踪、所观察掌握的心理状态报告给上级陈某萍、任某。一旦被骗人员不愿从事传销,立即用“感情欺骗”来要挟对方,敲诈勒索钱财的目的被以谈恋爱为名受伤害赔偿等情感因素所掩盖。 经过湾里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2018年8月8日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某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任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陈某萍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