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新媒体记者 罗晓兰 抽耳光、拿扫帚抽打、拉拽头发,甚至用脚蹬。 又见家庭暴力,又是可怜的孩子。虎毒尚不食子,深圳宝安这对夫妇的残忍做法,着实令人发指。 目前,警方正在依法调查处理,当地妇联也已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虽然女童“侥幸”得救了,但围绕此事引发的争论,远远没有平息。 最关键的一点,人们除了口诛笔伐,除了在道德上进行谴责,从法律角度来说,难以对痛下毒手的夫妇进行严惩。 妈妈打,爸爸也打 一段长约3分16秒的视频,记录了这名年仅8岁的女童,在家中遭到亲生父母殴打虐待的经过。 9月26日,那天是星期三。晚7时许,放学回到家的小女孩还穿着蓝白色的夏装校服,脚踩一双粉红色拖鞋,坐在深红色塑料凳上,趴餐桌上写作业。那时,她的弟弟在一旁的矮桌上写字。她的妈妈身穿黑色连衣裙,戴着黑框眼镜,正向她走来。 2秒后,妈妈来到她的身边,突然扇了她的右脸两巴掌,掐着她的脖子把她重重地推倒在地。小女孩若无其事地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尘土,坐回凳子上。 下一秒,妈妈拿起笤帚猛抽她的背部和臀部。弟弟全程一脸淡定,偶尔看上几眼,继续做作业。 第二天晚上8时许,妈妈换成了白色的上衣,但妈妈还是那个妈妈。 女孩正做着作业,妈妈左右开弓,卯足了劲似的猛扇她的脸,因为动作太大,桌子和椅子都在挪动。扇了几巴掌后还不解气,妈妈揪着女孩的马尾一把把她拖到地板上,拉着她的头发不停地扯拽转圈,垃圾桶也滚到一边。妈妈的手一松开,披头散发的女孩迅速坐回凳子上,扎好头发。哪知妈妈向她猛然一推,还上前对倒地的她踹了几脚。 周而复始,推倒,起来,再推倒。最后妈妈把她的笔折断,狠揉她的作业本再一甩。她默默收拾,不料妈妈抡起凳子就往她身上砸。 但这不是几分钟的事,也不是一两天的事,打她的人也不止妈妈。 10月19日晚7时许,爸爸回来了。饭搁在一边,她站着,被爸爸掌掴,还被他拿红色扫帚抽打。10分钟后,她正坐着吃饭,爸爸又猛扇她的脸。 第二天中午一时许,女孩穿着一套黄色衣服在餐桌上吃饭,坐在一旁的弟弟也打她的脸,掐她的身体。2分多钟后,端着菜上来的妈妈说着话,忽然一拍桌子,又冲过来抓她的头发拖到地上踹了一脚。整个过程中,她都只是在吃饭而已。 网传视频中,小女孩多次被打,但每一次她都不哭不闹。倒了就站起来,头发散了就扎好,挨打完继续做作业,继续吃饭。仿佛挨打于她而言,是每日的必修课。 不哭不闹不躲 消息一经披露,就引发人们的愤怒和震惊。也有人不禁产生疑问,这父母对孩子如此残暴,是亲生的吗? 23日,深圳宝安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视频中被毒打的女孩仅8岁,殴打女孩者系亲生父母,父母对殴打女童的事实供认不讳。 但亲生父母为何对女儿下如此毒手? 孩子的父亲、成年男子刘某华为美团前骑手,已于12月6日因为工作上的事情被美团开除。“他肯定不是一个合格的骑手,更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美团外卖负责人金光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据当地居民介绍,刘某华平时喜欢在楼下棋牌室打麻将,平日热情健谈,人缘较好,看起来挺喜欢小孩。也有邻居称,从来没和女孩母亲陈某文说过话,“她看起来比较内向,不怎么爱说话。” 值得注意的是,大家平时并未在公开场合见到夫妻二人用过激的手段教育孩子。有人提到,他们夫妻平时关系不和,据此推测,二人因此拿年幼的孩子出气。 而小女孩,无论是被抽耳光、拉头发、用脚蹬,还是被硬生生地从高凳子上拖下来,被笤帚、扫把打,她都不哭不闹,甚至也不怎么躲。 在视频中,我们看不到她脸上有任何的情绪变化。她麻木地应对一切暴打,在挨打后呆呆地看着父母,不一会儿就机械地坐下继续吃饭、做作业。 据最早发布视频的微博网友“王华礼”称,该视频是从一个家庭监控app上下载的,账号密码是刘某华的牌友提供。该牌友一次在无意间看到了视频里有虐童情况,在持续关注一个月后向“王华礼”爆料。 “王华礼”称,看到视频后他联系过刘某华,对方说“关你屁事”。 无法判刑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波告诉周刊君,父母虐待儿童属于违法行为,对儿童身体受伤情况进行鉴定后,如果属于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依据《刑法》可对其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警方情况通报。图/微博 但据警方通报,“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吴波表示,这意味着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无法对殴打女孩的父母判刑。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中心执行主任李恩泽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在该案中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涉事夫妇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 这也意味着,法律难以有效地对她的父母起到威慑作用。 孩子今后该怎么办,谁来监督这种父母……网友们纷纷为孩子的未来担忧。 目前警方正在依法调查处理。深圳宝安区妇联已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安排专业社工和事发地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一起对女童进行陪护和心理辅导。 穷尽现有的法律手段,目前主要有两种保护手段:一是对小女孩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二是撤销其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吴波告诉周刊君,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一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虽然不超过6个月,但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吴波称,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如果小女孩未来回到父母身边,“最终需要由法院、居委会等机构共同来监督”。至于人身保护令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主要是看监督是否有力”,吴波告诉周刊君,这些相关机构的后续工作必须跟上,比如定期检查、给孩子配备移动设备如手表电话等。 不过,吴波也坦言:“法律现在还没有实施细则出来。” 一句话,打完了,要不要回家?回家了,是不是就意味着白打。“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不应该成为小女孩一生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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