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乡镇一女子27日上午遭遇车祸,被当地120急救人员判断为“死亡”,岂料女子在抬上殡仪车时出现“复活”迹象,28日中山市三乡医院对外发布通报,承认在对女乘客伤情的判断上存有失误。
据三乡医院通报内容,27日上午7时30分,三乡医院急诊科接到中山市120急救指令,称在三乡镇文昌东路与振华路交汇处发生交通事故,现场有伤者需要急救。该院急诊科迅速出动救护车赶赴现场。
约7分钟后,到达事故现场的急救人员发现现场有2名伤者倒卧在地,分别为1名女性及1名男性。急救人员检查后发现女性伤者意识丧失,呼唤无反应……检查双侧颈动脉约20秒钟,未触及颈动脉搏动,呼吸停止。依据上述体征,医生判断伤者已现场死亡,并交由现场交警处理。
当天上午9时,三乡医院再次接到中山市120指挥中心电话指令,派出救护车于9时05分再次到达该交通事故现场,对之前已判定为死亡的该女性伤者实施初步救治后,转运回医院ICU进一步救治。后因病情危重,又转至中山市人民医院做进一步救治。伤者最终于当晚8时许不治身亡。
事情发生后,三乡医院多次组织了院内讨论,认为现场急救医生检伤程序和方法虽然符合中山市检伤分类标准程序,但是,对该女性伤者在伤情判断上存有失误,同时,由于事故现场吵杂,围观人员较多,对现场急救医生准确判断伤者伤情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乡医院对该女性伤者最终不治深表惋惜和遗憾,专门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协助家属做好善后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