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和养母合影。
今年4月,南京浦口发生一起男童被养母虐待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最初是因为有人在微博上发布了该男童被打得伤痕累累的照片。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最终,该男童的养母李某某被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不日将被提起公诉。
但令人意外的是,男童的亲生父母于昨天上午来到江宁法院,以男童及他们自己的名义,把发帖人“朝廷半日闲”给告了,理由是发帖人未经允许散发男童的照片,侵犯了男童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原告要求被告道歉,并赔偿20万元。
起诉发帖人要求道歉并赔偿20万元
男童及其亲生父母诉称,虐童事件在网上迅速传播。男童的姓名、学校、照片等都被网友人肉出来,被网民谈论、消费,贴上了“被虐待儿童”的标签。网上曝光对孩子的精神伤害难以估量。发帖人未经许可,擅自将小宝的肖像对外发布,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养子身份属于男童的生活隐私,只有养父母、亲生父母等极少数的亲属知道。发帖人擅自对外发布男童的养子身份,让男童背上“养子”这一与常人不一样的心理阴影,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此外,男童“爱说谎、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形象被昭告天下,名誉权遭到侵犯,导致孩子遭到同学嘲笑,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男童无法面对妈妈李某某因为教育自己而遭受的劫难,永远无法从负罪感中解脱,无法回到往日温馨的生活。作为亲生父母,也无端背上了“遗弃”子女的恶名。他们请求法院判令发帖人停止侵害,向他们赔礼道歉,并在全国范围内为他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请求判令发帖人向男童及其亲生父母各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合计20万元。。
记者获悉,江宁法院之所以没当场立案,是因为原告主体是否适格以及江宁法院有无管辖权的问题。此外,男童的抚养权已被变更至其养父母名下,从法律上来说,其亲生父母对男童已经不再履行监护和抚养的责任,其是否是适格的原告,关系到其是否有权提起诉讼,这也要再认真对照相关法律规定。但是,法律对是否立案的期限也作了规定,无论是否立案,江宁法院都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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