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今天早上一个酒驾司机的父亲送给我的3万块钱,现在我把它交给你们!”日前,广安市邻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龚伟来到公安局纪委,将一个黑口袋放到了办公桌上。
7月4日凌晨,龚伟接到110指令:邻水县环城路有两辆小车相撞,无人员受伤,立即到现场处置。龚伟赶到现场后发现,肇事车辆驾驶员游某酒气冲天,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将其带回警队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经测试,游某的酒精血液浓度为93.6毫克/百毫升,属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游某带至邻水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备检。
没过多久,游某的父亲找到龚伟,扔下现金30000元后让其“关照关照”。没等龚伟反应过来,游某父亲不由分说就离开了。
“我必须得秉公执法,这钱绝对不能收。”随即,龚伟多次电话联系游某父亲希望其将钱拿走,但游父始终不予回应。龚伟立即向交警大队领导汇报了此事,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让龚伟将30000元现金送到局纪委并说明情况。
随后,该县公安局纪检监察民警再次电话联系游某父亲让其领回贿金。游某父亲见事不可为,只好答应。7月5日上午,游某父亲来到县公安局纪委。纪检监察民警向他讲明了公安工作纪律和有关法律规定,对他向办案民警送钱行贿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钱全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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