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大量倒卖,男子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被依法逮捕。记者昨从省公安厅获悉,潜江警方从一条群众留言入手,成功侦破我省截至目前最大的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一举抓获熊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
“局长信箱”惊现大线索
今年5月7日,一网民在潜江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平安潜江网”的“局长信箱”中留言:“本地有人利用QQ、微信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请公安机关查处……”潜江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班,在虚拟网络和现实社会展开同步侦查。
民警首先锁定了本地嫌疑人的身份和住址,5月11日,经过12小时的蹲守,在潜江将犯罪嫌疑人熊某、张某抓获,并在其电脑中提取了大量证据。
经查,熊某今年25岁,中专文化,2010年曾因涉嫌非法生产、销售间谍器材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2年6月以来,熊某雇请张某,利用QQ、电话、微信等渠道,以“低买高卖”的方式,倒卖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及手机实时基站查询、航班、婚姻登记、车辆、银行账号及流水等近10类信息共1万多条,交易额逾百万元。
网上溯源 层层追查
为了综合分析资金链,警方调取熊某支付宝交易明细,很快将其上线逐一锁定。
5月27日、31日,熊某的上线田某某、冯某分别落网。
经查,冯某所贩卖的正是信息中相对“高端”的手机定位信息。这些信息,冯某均从在上海工作的吕某某处所得,吕是上海某信息科技公司员工,专门承接手机定位业务,以协助客户对外勤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冯某伪造了手机机主签订同意定位的承诺,假借“上海益焕物资公司”的名义与该信息科技公司签订合同,最终骗得多人的手机定位信息。查实该情况后,警方对该信息科技公司服务存在重大安全漏洞进行了告诫,并敦促其立即整改。
调查得知,熊某的多级上线如冯某、田某等人,都有各自相对固定的“客户群”和信息“圈子”,且呈放射状发散,业务涉及全国多地。信息贩子通过网络联系,致使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落入买家之手。
目前,熊某等5人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已被依法逮捕。
购买个人信息出于三种目的
什么样的人或单位需要他人的个人信息?湖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邹德文副总队长分析,主要有三类,一是出于商业目的,用于定向广告推销的商家;二是为满足客户需要,搜罗各类信息的调查公司;三是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刑事犯罪的不法分子。
警方提示,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往往涉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甚至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这类群体尤其需要自律,而相关单位也要加强管理,公民个人亦需提高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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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某只是倒手贩卖信息,为何也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首先,公民个人信息是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不为一般人知悉,具有保护价值。其次,熊某等人是以非法购买的手段从他人手中获取相关信息,而这些信息,社会普通公众通过正常手段不可能取得。再者,这些信息都被不法分子用来侵害他人的隐私和安全,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在《刑法修正案(七)》中对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熊某等人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