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孩小刘只身来到北京打工,因为人生地不熟借住在了同学的舅舅史某家,结果被史某强奸。昨天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史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因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刘造成的经济损失。
史某今年28岁,已婚并育有一双儿女,他的外甥女薛某与小刘是同学。去年,17岁的小刘来京打工,她和薛某暂住在通州宋庄的史某家。
去年10月的一天傍晚,薛某和史某的妻子都外出了,史某借机将小刘强暴。激烈的反抗导致小刘受了轻微伤。事后小刘报警,史某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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