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车内空气污染,很多消费者选择使用空气清新剂、活性炭等空气净化产品。中国消费者协会26日提示消费者,吸附类车内空气净化产品应常换常新。
中消协当天公布了17款活性炭净化产品对车内常见污染物去除效果的比较试验结果,包括炭包类、坐垫类和炭膏类产品。
试验显示,炭包类产品对于车内甲醛、苯等有害气体有较好的去除效果,但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炭包吸收潮气和有害气体,需要进行更换,否则效果会明显下降;坐垫类产品虽有一定净化效果,但由于坐垫强调装饰功能,填充活性炭颗粒重量受到限制,净化效果受到影响;炭膏类产品一般只针对单一有害气体有去除效果,而且膏体本身有一定的气味,挥发到车内易造成新的污染。
对民间流传的用菠萝和绿萝净化空气的说法,试验也进行了验证,显示绿萝去除甲醛和氨作用明显,菠萝对二甲苯效果突出,但均不能达到全面净化空气效果。
中消协提示,吸附类净化产品都有一定的饱和期限。消费者在选购活性炭类产品时,应注意产品包装完好,最好选购真空包装的,且要注意产品的保质期。产品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需在户外空气良好时进行晾晒,使其中吸附的有害气体释放出去,再继续使用。
此外,车内要经常通风,并尽量减少使用香水或除臭剂等通过散发香气来掩盖异味的空气清新剂,以免加剧车内空气的污染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