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等部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的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意见》对这一方面怎么明确的?中央的要求和地方的落户将如何衔接?另外,《意见》当中明确提出了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机制,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具体考虑。
黄明:
这个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户籍政策如何明确的。第二个方面,关系到财政部分。我先回答前一部分。
国务院正式公布的《意见》,对这次大中小城市、特大城市怎么落户的政策作了具体的解释,明确了具体的政策。就是要兼顾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东中西部地区不同的实际,根据人口的规模和各地综合承载能力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总的要求是,能放开的放开,该控制的控制。 对建制镇和小城市是全面放开,就是说基本没有门槛,只要有意愿、想落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的房子都可以落户。中等城市是基本放开,就是门槛比较低,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就业,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意愿落户的,一般也都可以落户。对大城市能放开的也尽量放开,也降低了门槛。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只要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以落户。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的规模和节奏,防止人口增长过快,这样落户的条件就要严格一些。对于5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这次《意见》是明确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通过建立积分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落户通道。因为特大城市尤其是超过千万人口的城市,人口的压力太大。比如像北、上、广,在过去的十年中,这些城市年均增长流动人口40-50万,压力实在太大。所以,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是根据我国的国情,根据特大城市的实际作出的政策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