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糟糕的决定,可能会给小银行添加更多负担,银行的利润额也会垫底。”
在“占领华尔街”运动和欧债危机的逼迫下,当地时间12月20日,美联储再次就“大到不能倒”的问题搬上台面,要求对资产超过500亿美元的大银行实施更严格的资本条例,限制大银行的杠杆化操作,并制定了一系列惩罚性措施。美联储声明,将在2012年3月31日给出最终监管版本,坚信该计划不会影响美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新条例
是对美国金改条例《多得-弗兰法克案》的进一步完善。条例内容多达173页,目的是防止另一波金融危机对金融体系的冲击,也让那些资产颇具规模的银行彻底打消向政府和纳税人伸手的念头。
新监管措施分两步走:第一步,要求资产在500亿美元以上的美国银行机构必须准备相当于资产5%的资本准备金,以防危机时自救。第二步,美联储将会逐步实施欧盟巴塞尔协议Ⅲ规定的对跨国银行的相关监管条例。
新提案还试图实施惩治方案。如果美联储认为某金融机构增加了金融系统的风险,央行应强制将该金融机构的杠杆率限制在15∶1。此外,美联储还对资产规模在100亿美元和500亿美元之间的银行作出新要求,规定这些银行每年必须要参加压力测试,建立风险评估委员会。这一规定遭到了很多小银行的抵制,BankUnited的首席执行官约翰·卡纳斯认为:“这是个糟糕的决定,可能会给小银行添加更多负担,银行的利润额也会垫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