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面对面:让每一个租房的人住得更安心更放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7-24 08:00   

哪些事项要注意

记者:新规实施首月,全省共处罚832件案件,各地公安机关也通过公众号发布了不少典型案例。请问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哪里?有什么易忽略的问题?

答:从处罚情况看,最集中的是出租人没有按时、即时报送入住人员信息。短租房人员流动性大、易滋生违法犯罪行为,出租人对人员住宿的治安信息要做到“即时上报”,人到即登、人走即销,不可侥幸。

今年6月,台州市路桥区某处短租房内发生违法行为,案件调查中发现,出租人未即时报送入住人员信息,公安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该短租房出租人处以罚款600元。

接受未成年人入住,是容易因疏忽而触犯新规的另一类情形。按照新规,短租房出租人要询问并记录未成年人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情况。发现可疑情况的,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并同步联系监护人,落实安全保护。比如,出租人若发现未成年人与异性异常同住、同住人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未成年人醉酒或意识不清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杭州市西湖区某短租房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时,未即时报送入住人员信息、未登记监护人信息、未核实身份关系,公安机关根据《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对两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作出警告并罚款800元的处罚,责令3日内完成整改。

一名房东:针对群租房有什么新要求吗?

答:当前正值暑假,群租房也是近期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之一。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群租房:即同一出租人在同一建筑物内,有10间以上房间或者10张以上床位集中出租的。对于这类房屋,出租人必须建立符合实际的治安管理等制度、配备或者指定管理人员、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悬挂张贴治安管理宣传教育资料、在主要出入口等公共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留存视频图像信息时长至少30日。

在宁波市奉化区,某出租房的公共区域监控设备存储空间较小,视频保存时间仅7日左右,不足30日,存在治安防范风险。公安机关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作出警告处罚,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完成设施整改。

但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很多人忽略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监控不得私自朝向住户室内、楼道等私人区域,仅可覆盖公共出入口等公共区域。视频图像信息留存期满后,对已经实现处理目的的,应当予以删除。

(原标题:政策面对面:让每一个租房的人住得更安心更放心)
来源:潮新闻  作者:记者 王逸群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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