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庭隐私公开化
超出正常表达边界
庭审上,林先生辩称自己发表的那些言论,本意不是针对孩子。但问题恰恰就在这里:一个父亲把家庭矛盾和生活隐私,全都扔进了孩子每天都要面对的班级群、家长群,让9岁的儿子承受那些本不该属于他的压力。仅仅用一句“并非有意为之”就能搪塞过去吗?法院认为,林先生的行为已经超出正常家庭矛盾表达的边界。
法院审理认为,林先生忽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多次使用情绪极端的语言将家庭隐私发布在儿子班级群、家长群和业主群。那么,把家事“闹”到班级群,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看待这种行为呢?

法官用三个关键词来认定:鉴于网络空间的公共性、信息传播的瞬时性、所在群组的社会性,该行为侵犯小林的人格尊严及隐私权,严重影响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同时,林先生的行为符合家庭暴力中关于精神侵害的认定标准,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

樊卓然:事发时小林也只有9岁,还在读小学,心智并没有发育成熟。我们认为,这种心理上无形的伤害,并不亚于肢体暴力带来的影响,有可能贯穿孩子的一生。我们还注意到,林先生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在社交网络群组内持续反复地发送家庭隐私信息,已经超出了正常家庭矛盾的表达边界,这种反复性表明林先生并不是一时冲动,与偶发性的家庭矛盾有着本质区别。
法官认为,林先生把家庭隐私公开化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也超出了“家务事”的范畴,具有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最终,法院裁定禁止林先生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以及在网络空间发布信息等方式骚扰小林及其近亲属。法院同时指出,林先生与妻子之间因抚育问题虽然产生过冲突,但并无证据表明林先生具有持续实施肢体暴力的危险。林先生作为父亲,依法享有探望、监护小林的权利,小林亦应享受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法院驳回了小林要求“禁止接触”的申请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