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被盗刷金额达入刑标准,涉嫌盗窃罪
对于黄先生的遭遇,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毅彬认为,如果购物卡被非法盗刷6000元,已达盗窃罪刑事立案标准,警方依法应当立案侦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即属数额较大,符合盗窃罪立案追诉条件。根据消费者叙述,其未前往深圳,卡片始终由本人保管,却发生异地消费,初步判断应属于他人盗刷的盗窃行为,涉案6000元远超全国各地区立案底线。如果警方仅作调解、不予立案且无后续答复的处理方式属实,则不符合法定程序。
林毅彬律师同时认为,如果沃尔玛超市以无警方立案证明为由拒绝调查的情况属实,也无任何法律依据,属于单方推诿责任。消费者购买购物卡的行为发生后,等于与沃尔玛超市构成服务合同关系,商家作为购物卡的发行方,负有保障卡片资金安全、核验消费记录、排查异常交易的法定义务。核查购物卡片消费流水、消费地点、核验设备等基础信息,属于商家自主可完成的内部核查工作,无需以警方刑事立案为前置条件。商家将自身核查义务完全转嫁警方,拒不履行售后保障责任,已构成履约瑕疵。
林毅彬律师建议,消费者可通过多重合法途径维权。一是向当地公安分局法制科、督察大队投诉,申请监督立案,要求警方对不予立案行为出具书面说明,依法启动刑事侦查;二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沃尔玛拒不履行售后核查义务的违规行为;三是留存购物凭证、卡片失效记录、异地消费记录、报警回执等证据,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要求沃尔玛承担赔偿责任,追回全部损失。
8月1日,黄先生向记者反馈称,事件已有新进展,江头派出所已与其联系,表示愿意立案,并将出具相关手续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