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下单百余笔
男子犯诈骗罪被判刑
利用AI技术伪造水果腐烂照片,骗取商家退款,再将水果出售、无本牟利,嫌疑人谭某某自以为聪明,但其实已经违法。谭某某最终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谭某某在短短四个月内累计下单100余笔,非法获取60个单果9到10斤重的金枕榴莲和5箱5斤重的超大果车厘子,经衡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总价值16000多元。

法官介绍,法院判决前,谭某某已经把犯罪所得全部退赃,单就本案情节,量刑区间应该在六个月至九个月,也可适用缓刑。但谭某某2024年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此次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旷雯文:累犯一般不适用缓刑,考虑到前罪才犯不久,都是诈骗罪,说明自己反思不够,再犯罪的风险很大,对他从重处罚。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虚构事实,骗取财物,以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达到了一定数额标准,是要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