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质效、重形式,轻服务、重管控,轻人文、重层级,一些企业在管理方式上只关注员工的外在行为,而不注重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把员工视为可替代的“低值易耗品”,罕有“投资于人”的想法,严重背离管理初衷。这种企业文化只会诱发反噬效应、激化矛盾,造成“双输”局面。
企业的管理应以人为本,以提升效益为目标。良好的企业管理,不是对员工进行家长式的“管教”,而应当营造轻松愉悦的工作氛围来激发员工积极性;不是将员工当作生产工具,而是给予劳动者充分的尊重与关爱;不是通过严苛的规定彰显管理者的威严,而是通过制度建设为员工提供顺畅合理的成长路径。
这起案例不仅暴露了企业管理方式上的弊病,也展现了对员工挥舞的职场“大棒”有多可怕。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需要企业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摒弃苛刻的监管和任性的处罚,回归管理的初衷,以实绩为导向,兼有人文关怀,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坚持严管厚爱,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与合理诉求。有关部门也应担负起相应责任,纠正企业管理中的错误做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让劳动者从一些企业打造的“牢笼”中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