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落马!正部级“老虎”齐同生,被公诉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07-03 15:59   

人民日报客户端讯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齐同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齐同生利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公开资料显示,齐同生,男,汉族,1952年7月出生,河北平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5年3月开除党籍),甘肃工业大学五系化工机械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原标题:72岁落马!正部级“老虎”齐同生,被公诉)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作者:倪弋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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