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洛阳等市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问题。
洛阳市城区多座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瀍东、涧西、新区污水处理厂多次开启溢流闸排污,瀍东、伊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滞后,红山污水处理厂由于管网未接通迟迟不能投运。信阳市息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不彻底,黄坎沟沿线多处生活污水直排,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承接工业园区污水的管网存在破损,部分污水直排进入澺河。开封市杞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护城河二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缓慢,护城河沿线有多个排污口。濮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园区污水管网年久失修,致使部分污水流入幸福渠,后被违规抽入无防渗措施的渗坑。濮阳市南乐县污水处理厂设备老旧、处理能力不足,污水频繁溢流排入永顺沟。焦作市孟州皮毛加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停运,区内光宇皮业、黄河皮毛两家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确山县污水处理厂汛期污水频繁溢流进入小沙河,影响下游市控出境断面水质。
根据查明情况,针对不同问题,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关于洛阳市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对洛阳市9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分别给予洛阳市政府副市长李新红、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兴忠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时任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杨鹏责令检查处理,分别给予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郭兴文、时任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刘恒泰诫勉处理,给予洛阳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朱旭亮政务警告处理。
2.关于信阳市息县基础设施问题。对信阳市息县县委、县政府2个单位责令检查处理;对7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分别给予息县县委书记管保臣、时任息县政府副县长谢文彬责令检查处理,给予息县政府县长郑春谈话提醒处理。
3.关于开封市杞县基础设施问题。对13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分别给予时任杞县县委书记韩治群、杞县县委书记戴继田、时任杞县政府县长柳波、时任杞县政府县长王红涛、杞县政府县长黄宗刚谈话提醒处理,分别给予时任杞县政府副县长张磊、时任杞县政府副县长黄睿、时任杞县政府副县长顾超批评教育处理。
4.关于濮阳工业园区、南乐县基础设施问题。对10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给予濮阳工业园区建设局局长郑建国责令检查处理,给予时任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进良诫勉处理,给予时任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中伟谈话提醒处理。
5.关于焦作市孟州市基础设施问题。对8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分别给予时任孟州市政府副市长焦德明、时任孟州市政府副市长宋科批评教育处理。
6.关于驻马店市确山县基础设施问题。对确山县委、县政府2个单位责令检查处理;对22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分别给予确山县委书记路耕,确山县政府县长蒋贵印,时任确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乐,时任确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建华,时任确山县政府副县长蒋亚伟,时任确山县政府副县长陈广平,时任确山县政府副县长杨彦博,确山县政府副县长刘冬梅,时任确山县政府副县长贾存栋9人责令检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