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承认有责任 但赔偿金额难接受
对于此次意外事故,曾三仙米线店店家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事故发生时,曹女士走出就餐区域后突然返回借充电宝,与服务员发生意外碰撞导致烫伤。店家承认事故发生在店内,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也曾多次与曹女士协商赔偿问题,但曹女士提出的赔偿方案和金额不断变化,且未提供充分的费用证明,无法给予报销赔偿。
5月31日下午,双方再次进行协商。据曹女士描述,此次协商,店家同意一次性赔偿方案,但对于她提出的3万余元赔偿金额却难以接受。曹女士解释称,此次纠纷中,烫伤和店家的消极态度给她造成了身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且烫伤即使能够治愈,也难免会留下痕迹,这对于爱美的女性来讲,简直有些不可接受,所以,这3万余元赔偿中,有2万元用于后续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还有1万元用于精神损失费。
店家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并非不承认责任,但认为曹女士的赔偿要求过于苛刻,赔偿金额远超其承受能力,希望双方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店家表示,只要法律判决赔偿金额,他们将一分不少地支付。
律师:精神损失费得到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对于曹女士遭遇的烫伤事件,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铖强表示,米线店的店员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曹女士造成了人身损害,所以米线店应该承担给曹女士造成伤害的赔偿责任。关于赔偿的数额,应遵循“填平”原则,即曹女士因为烫伤受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因治疗误工减少的收入、因治疗支出的交通费等,都应该由店家承担。
对于精神损失费,黄律师认为,本次事件中,曹女士被烫伤后,即使经过后期治疗,对于皮肤美观的损害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其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有一定的道理。但在具体法律执行过程中,依据我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曹女士的精神损害可能会被认定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精神损害轻微,所以,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目前由于曹女士的治疗费用等损失尚不确定,若米线店和曹女士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曹女士可在治疗结束金额确定后,向米线店主张赔偿,届时如果米线店拒绝赔偿,曹女士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维权,精神损失费也可以作为一项赔偿内容提出。
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就赔偿问题仍未达成一致。曹女士表示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店家也表示将积极配合法律程序,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