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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铁路方面合法性无问题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铁路方面的做法在合法性上并无问题,近期关于高铁车厢孩童吵闹引起的纠纷较多,舆论给予了铁路方面较大压力,为了维护车厢内的秩序,铁路工作人员选择劝解带孩子的家长“管好自己的孩子”并无恶意,也不涉及侮辱、诽谤、寻衅滋事,是正常的履职行为。
不过,如果乘务员在说话的语气和方式上不恰当,让乘客感到不适,甚至觉得受到了歧视,铁路方面还是需要加强对乘务人员的培训。
付建认为,作为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列车乘务员应当灵活、合理地进行车厢管理,尊重每一位乘客的权利和尊严,在提示时应当使用尊重的语气,不能挑衅激起乘客的情绪。
对于苏小懒提出的投诉,付建表示,乘客有权对其认为不适的乘车服务提起投诉,有权要求得到合理的解释和改进,但是该服务是否确实违规,需要铁路方面进行调查,如果该乘务员并没有使用不当的语言进行劝解,属于正常履职行为,则不会受到惩处。
记者注意到,苏小懒也收到了一些孩子家长发来的私信,讲述了类似的乘车遭遇。对于接下来是否会对铁路部门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公益诉讼,苏小懒表示,“更应该由中国铁路进行内部培训、整改,而不是由我去起诉来推动改变。”
付建也表示,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而本次事件中,提出劝解的乘务员是铁路工作人员,并非行政执法人员,不是公益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而且本案与乘客有直接利害关系,苏女士无法提起公益行政诉讼,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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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米高度”看看世界
也多些换位思考
关于近期高铁上的“熊孩子”所引发的争议,7月25日,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发表原创文章,指出了争议背后更深层的原因,并尝试着给出“破题”的方法——
首先是试着从“1米高度”的视角看看世界。作者在文中提到,教育学上有一句话:“孩子越不可爱的时候越需要爱。”与其斥责“熊孩子”是公共秩序的“破坏者”,不如把目光移到孩子眼中的世界,以此来改善我们的公共空间。
早在2021年,国家发改委等23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就引入了“1米高度看城市”的理念,意思是城市规划建设应体现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不光是基础设施等硬环境,公共政策、人文关怀等软环境也应当如此。
作者也呼唤带娃的家长与他人之间“多些换位思考,事情也就没有那么糟”。文中提到,我们都从婴幼儿时期慢慢过来,经历包容而长大,绝大部分人将来也要面临抚育幼童、带娃出行的情境。不少新手妈妈感慨,生娃前,看哪个小孩都是“熊孩子”,有娃后才发现称得上“熊孩子”的并不多,多的是拿成人的标准评判孩子的大人。而每一位家长如果仔细回想,肯定也都有过被孩子折磨到崩溃的“至暗时刻”,就会对身边他人的处境有所共情。
文章在结尾部分提出“社会事业的进步必然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鼓励各方“相向而行”,寻求“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