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晚22:48,@济南交警 微博发布最新通报:2023年5月17日14时14分许,于某(男,58岁,江苏人)驾驶苏K168RR号小型轿车沿京台高速公路行驶至长清服务区内,因操作不当,将油门当刹车,造成行人高某死亡。于某随即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事故触目惊心,在通报公布之后,不少橙友留言参与讨论:
139****6319:快的都看不清黑色衣服最后落地在哪里了,飞出去了。
136****3622:油门当刹车,开了这么长的路,也会换了呀,到底怎么拿到驾照,还是车子故障?作为司机,不能理解错把油门当刹车!
小熊星:不信,踩错一脚如果是疏忽,速度提上来时间要一会的,一直踩错不纠正的原因是什么?
Чебышёв:估计油门或脚被什么东西卡住,抬不起来了。
189****0116:不可能是操作不当,这么远的距离一直如此快的速度,绝对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除此之外,通过视频我们不难发现,事发地位于高速公路服务区内,中央是行车道,两侧则停满了汽车。有网友留言,称行人在被撞时疑似走在服务区内的行车道上,是否侵占了汽车的路权,对于此次事故的发生,行人是否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