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100万元,母校给肄业生上了最后一课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3-17 11:58   

对簿公堂

在庭审中,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方面律师认为吴幽应该履行捐赠承诺。其理由一是,吴幽的捐赠行为获得了中国矿业大学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学校对捐赠事迹进行宣传,吴幽获得了“中国矿业大学特别校务参事”的聘书。二是,被告吴幽虽然遇到一定经济困难,但事实上具备履约能力。

原告律师在庭审中称,被告吴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来之后,在履行过程中不积极,多次沟通采取回避态度,学校无法就合同履行行为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代。希望被告吴幽能够言而有信积极履约,防止以捐赠名义在获得公众好评后,反而消费了公众的信任,而破坏了社会风气。

针对原告律师的第一点理由,吴幽当庭补充表示,捐赠是自发行为,并无意要求任何的荣誉。

不过,从官方信息看,对于校方的多场活动及随后的宣传行为,吴幽均参与配合,获得校友等广泛好评。且在近年来的媒体报道中吴幽提及过此次捐赠,2020年,吴幽在接受自媒体“节点财经”采访时称,“当时我想着捐110万有点少,捐1.1亿又有点多,所以选择了1100万这个数字”。

针对原告律师的第二点理由,吴幽当庭解释称,手上有项目、基金等,不代表自己有现金。尽管旗下基金所投资的项目资金量比较大,但这些投资额不是自己的,他个人只享受收益。由于疫情等经济环境的影响,投资项目退出较难,希望校方给自己时间慢慢“出货”,或是接受自己多次提出的基金收益转赠方案,但是校方不同意,校方只要现金。

吴幽还提到,2020年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及捐赠一事也是考虑到当时有一个项目能够变现,但是很快投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无法退出变现。

从随后公布的庭审结果看,吴幽的诉求未获支持。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吴幽与母校中国矿业大学的纠纷中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被告吴幽于2022年10月20日前给付原告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0万元,余款900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

截至目前,捐赠额并未到账。

2023年1月,吴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104.89万元。2月21日,“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吴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收到限制消费令。

2023年3月14日,吴幽公开回应称,2019年,其业务处于上升期,经过与母校中国矿业大学沟通,决定给母校做一些支持。起初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建议10年5000万,他觉得这个数字太大了,赶上110周年,定了1100万这个数字。最早他提出,是否可以捐赠当时价值1100万人民币的比特币给母校,学校说没法接收比特币,数字货币也没法作为捐赠量化的标准。于是决定捐赠1100万人民币给学校,并在2019年校庆前夕到学校签订了协议。

吴幽表示,后来比特币合约爆仓,亏损严重,数字资产几乎归零。同时,近几年实体及资本行业整体景气度下降,镜湖基金所投的股权项目出现了严重的流动性危机,无法退出。

吴幽称,在 2021年年中,他向学校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将其在镜湖基金管理人占有的 46%收益权捐赠给学校,他认为,这部分收益权很可能会高于1100万元。学校表示,无法或不愿意接收基金收益权,希望还是以人民币形式捐献,双方沟通陷入困境。最终引发官司。

中国新闻周刊从接近吴幽的人士处了解到,吴幽旗下的部分公司尚在运转。另外,中国新闻周刊还了解到,其部分投资项目在经营上出现一些问题,包括一些公司的融资已经停滞。

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联系中国矿业大学未果。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刘德炳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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