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都不要女儿被判不许离 法院:原告未上诉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5-16 09:25   

孩子判给谁

会考虑什么因素?

离婚案件当中,在考虑孩子最终判给谁这一问题时,法院一般会参考哪些因素?

付建律师表示,在这一问题上,法院会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性别、平时与谁生活在一起、父母双方的工作情况、收入情况、身体情况,是否自愿抚养等,作出综合评价,作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

付建律师称,根据法律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2-8岁的孩子,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8岁以上的,将征求孩子的个人意愿进行考虑。

为啥不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和抚养权?

没那么简单

对于法院这一判决,有网友叫好,也有网友评论认为,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即使不判离婚,将孩子硬塞在他们手中,对孩子也并没有好处,应剥夺夫妻二人的抚养权、监护权,将孩子交给福利院或为孩子寻找有愿意收留的家庭,这样更利于孩子的成长。

对此,律师表示,这种看法是将问题过于简单化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法律事务部主任、合伙人律师明明指出,子女抚养问题,首要的责任人是其父母,应通过法规、政策引导父母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按法律规定,只有孤儿、查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时,该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也就是说并未规定父母双方均不愿抚养子女时,该子女可被收养。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一般收养的是弃婴,而弃婴的父母双方有涉嫌触犯遗弃罪,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也表示,本案中,孩子的父母健在,只是不愿抚养,而不是没有抚养能力,将孩子送到福利院或者其他家庭并不可取,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本案法官助理王双磊也表示,只有在父母严重侵犯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等情况下才会被剥夺监护权。本案中,夫妻双方都尽到了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小女孩现在生活得好好的,没有受到虐待。”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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