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20余名七旬老人组织同学聚会,担心有人酒后出现意外,大家主动签订《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表态称参加聚会将量力而行,如果出现意外与他人无关。此后,该承诺书在网上走红,引发热议。对此,有律师指出,就算签了“醉酒免责条款”,如果一起喝酒的人酒后遭受损伤或者死亡的,共同饮酒人存在过错的,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能免责。 “饮酒免责协议”网上热传 9月19日,有媒体报道称,武汉一群老人在参加同学聚会时,主动签订《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承诺酒后一切意外与他人无关。此后,该承诺书被网友简称为“饮酒免责协议”,在网上流传开来。 承诺书显示,“我已经步入老年,明白‘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道理。难忘的是少年同窗,青春朦胧,奋发图强、激情燃烧的岁月。随着年岁的增长,我渴望和老同学叙旧游乐,不愿蜗居宅老,何况即便足不出户,亦不可能违拗生老病死的自然法则。我希望尽量把有限的生命过得更温馨、更惬意、更绚丽、更无憾。所以甘冒发生意外的风险,自愿参加同学聚会。尽管我不畏死,但毕竟年事已高,危险因素甚多,使同学会的参与者顾虑重重、唯恐意外。友谊需要法律保障。我郑重声明安全责任自负,承诺如下我会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慎重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同学聚会。如果我参加了同学聚会,那是我对自身健康状况评估后的选择,与告知我参加同学聚会的同学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突发疾病,那是我自己身体有病,与参加同学聚会的同学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不幸受伤,那是我自己不小心,与参加同学聚会的同学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饮酒过量,那是我自己要喝的,与带酒的同学及参加同学聚会的同学没有任何关系……” |